8月21日晚,明新旭腾(605068.SH)公告称,因违反《固废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其3家全资子公司江苏梅诺卡、旭腾研究院、休伦新材收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梅诺卡检查时发现,公司年产800万平方米全水性定岛超纤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辊涂生产线,已建成投产,但未完成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未完成验收。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罚款人民币25.4万元,并按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对旭腾研究院进行核查发现,其污水暂存池抽水泵损坏,导致污水外溢泄露,未按照规定要求采取措施,对外溢废水进行收集处置,导致部分废水渗入土壤。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旭腾研究院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对休伦新材进行检查发现危废库内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废混放,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休伦新材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按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明新旭腾对此表示,高度重视,并要求江苏梅诺卡、旭腾研究院、休伦新材积极配合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整改,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罚款。
此前,明新旭腾发布2024年半年报,公司营业收入4.66亿元,同比增长26.36%;归母净利润1001.44万元,同比下降39.89%。
资料显示在线配资论坛,明新旭腾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新材料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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